2019年清远市市级企业研究开发财政补助资金项目拟补助名单公示
根据《清远市市级企业研究开发财政补助资金管理办法(试行)》(清财工〔2016〕62号)和《关于组织申报2019年清远市市级企业研究开发财政补助资金的通知》(清科函﹝2019﹞82号)有关规定,经企业申报、各级相关部门审核,市级企业研究开发补助资金工作联席会议审定等程序,拟对196家企业的研究开发投入进行补助。现将拟补助名单予以公示,公示期为2019年9月19日至9月25日。
相关单位或个人对公示有异议的,可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提出复核申请(受理地址:清远市鹿鸣路二号,市机关办公楼7号楼503室,联系电话:0763-3362943)。单位提出复核申请的,应当明确复核内容及理由,并加盖单位公章,注明联系人和联系方式;个人提出复核申请的,应当明确复核内容及理由,签署真实姓名,注明联系方式。未按上述要求提出复核申请的,不予受理。
附件:2019年清远市市级企业研究开发财政补助资金项目拟补助名单
清远市科学技术局
2019年9月19日